中级经济法课程

中级经济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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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服务

八周岁  限民   

效力待定   

限制民事   

善意  =不知情、不知道    撤销权  

恶意 =知情     无撤销权  

限民   与其年龄相符合 有效

限民超限  是效力待定

附条件  将来可能发生或者不发生

附期限  必然要来的事实  

已成立未生效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无  虚  串  违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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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讲师,中级会 计师,实力派专家。挖掘法律背 后的原理与故事,理解才是王道! 善于运用有灵魂的口诀,锦囊妙 计、对比巧记。精通考试规律, 善于归纳总结,手绘思维导图。

课程特色

视频(55)
考试(7)
下载资料(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