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号)等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话方式请拨打:0931—8835129、8872387。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156号(邮政编码:730030),收件人为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60460557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