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稀有金属出口管理,规范出口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申报2016年钨、锑、白银出口国营贸易资质,申报2016年铟、锡、磷矿石出口配额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一、本次公示期为2015年11月30日到12月4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4日17点前将书面意见送达商务部外贸司。

二、本次公示仅对名单内企业征求意见,不接受新申报。

三、名单内待补充申报材料企业若能在公示期内补齐相关材料,则转为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否则按不符合申报条件企业处理。

联系单位:外贸司 资源处

电话:010-65197740/65197727 传真:010-65197434

附件:1、2016年钨、锑、白银出口国营贸易资质申报企业网上公示名单 
         2、2016年铟、锡、磷矿石出口配额申报企业网上公示名单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