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6]39号

颁布时间:2006-03-29 15:17:55.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陕西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3.2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