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03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江西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164 发文时间:2006年03月21日 财税[2006]37号 颁布时间:2006-03-21 15:18:22.000 发文单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江西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