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情况的通报
建市资函[2011]3号
颁布时间:2011-01-10 16:13:15.000 发文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司),总后营房工程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我部2010年组织审查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情况通报如下:
2010年1至12月,我部共组织审查5773家建设工程企业升级、增项、延续等各类申请,其中,工程勘察设计企业3420家,通过3078家,通过率90.00%(工程勘察设计升级、增项企业795家,通过544家,通过率68.43%);施工升级、增项企业1267家,通过968家,通过率76.4%;工程监理企业465家,通过384家,通过率82.58%(工程监理升.级、增项企业414家,通过339家,通过率81.88%);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387家,通过330家,通过率85.27%(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升级机构142家,通过100家,通过率70.42%);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234家,通过159家,通过率67.95%(见附表一)。受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制变更申请174家,其中,工程勘察设计企业55家、施工企业110家、工程监理企业7家、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2家。
2010年,我部委托初审部门对涉及群众举报的75家建设工程企业进行了资质核查。其中,初审部门按期返回核查意见认定举报情况不属实的49家,占65.33%;经初审部门调查核实认定举报属实,企业已被处罚的16家,占21.33%(见附表二)。初审部门仍未按时返回核查意见的,我部将不予核准该企业的资质申请,并在核查意见返回前不受理这些企业的任何资质申请。
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