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部分营业税征收范围的行业逐步转为增值税征收范围。
2.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的混合销售兼营混业经营。除了特别规定以外,以货物生产,销售,维修等为主的征收增值税,要不就是征收营业税。特殊情况:销售自产建筑材料,和提供建筑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3.营改增以后,征税范围改变了。显得概念-混业经营。
4.营改增应税服务的范围:
三大项:1、货物2、劳务、3、服务。
非营业活动:
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部分营业税征收范围的行业逐步转为增值税征收范围。
2.销售货物和提供服务的混合销售兼营混业经营。除了特别规定以外,以货物生产,销售,维修等为主的征收增值税,要不就是征收营业税。特殊情况:销售自产建筑材料,和提供建筑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3.营改增以后,征税范围改变了。显得概念-混业经营。
4.营改增应税服务的范围:
三大项:1、货物2、劳务、3、服务。
非营业活动:
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一、增值税纳税人及其分类
1.增加交通运输业、邮政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单位。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2.小规模与一般纳税人的分类,资料下载。营改增以后,分类有了区别。销售货物是50万,提供劳务是500万,区分标准。
3.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服务的区分标准。税法规定:不能分别来确定,是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如果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只要有一个是一般纳税人,就是一般纳税人。
4.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变化:
1、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
2、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财税(2013)106号
4.一般纳税人的两个标准
1、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5.如果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也不抵扣进项额,还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额。
6.承租人、承包人为纳税人。
7.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承担责任,应该由发包人为纳税人。
8.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没经营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人,没代理人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9.合并纳税人:总机构或母公司要把应税服务的业务合并纳税。(只汇总应税劳务)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就地申报缴纳。
一、增值税的由来
1.增值税最先是在法国,两年1979年后在我国最先在自行车,农业资料行业。
2.从产品税种分理出来的。
3.开始是销售额计税,没有进税额抵扣的方法。
4.1984年正式建立增值税制度,取消工商税。
5.从产品税种分离部分商品,计征增值税,基本采用扣税法。价税分离扣税法。
6.截止1994年产品税取消。采用凭票抵扣法。
7.因为外购固资不容许抵扣,所以增值税改革不彻底。转型试点外购固资都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8.增值税逐步替代营业税,这样扣税才能彻底。
9.2012年开始了营业税改增值税,如果改革到位,那么“三大”改革也就完成了。
二、目前营改增的试点
1.2012.1.1从上海市开始试点。对个别实际税负上升的,进行政府补贴。
2.更多增值税纳税人愿意跟上海的增值税纳税人的生意,因为上海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所以上海周边地区的企业,跟随上海开始“营改增”。
3.2013年8月1日,将营改增推向全国,所有地区没有试点地区,只有试点行业。
三、目前营改增的文件
1.财税(2013)106号: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纳入营改增试点的通知。
2.国税2013年第32号公告:关于调整增值税南水申报有限事项的公告。
3.总分子机构汇总纳税的单位:航空、铁路、邮政汇总纳税。
4.那些出口货物可以“零”税率。
5.跨境应税,免税服务。
营改增中的差额征税政策难点,后重点学习。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以及销售旧货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资产以及销售旧货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一般纳税人选择了简易计税法征收税率3%,不可抵扣进项税额,身份还是一般纳税人。
2、机械租赁方面:
a.出租小轿车带司机,出租费单位或个人,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征收11%税率
b.出租小轿车不带司机,属于有形动产租赁,在营改增试点之前购买的小轿车可选3%征收;在营改增试点滞后购买的小轿车不得选取3%征收,应按照17%有形动产租赁应税服务征收税率,可抵扣进项税额。
合并纳税范围: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和邮政。
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不会总计算货物劳务的增值税。
购买税控系统 可以进行价税抵减(注意价也可以抵减)也就是整个发票金额可以抵减
销售额 销项税额的确定
折扣额必须和销售额开在一张发票上,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人及其分类
1、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饭店、宾馆、招待所等)。
2、自然人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对待。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但是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不允许作为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按照销售额适用税率进行纳税。
一、增值税改革与发展的历程
1、增值税最早在法国,1954年。1979年下半年引进国内试点。
2、 三大改革:进税方法的改革;扣税范围的 改革;征税范围的改革。
二、目前有效的营改增文件重要的两个
1、归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报告。纳税申报表文件。
2、财税【2013】106号,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证增值税试点通知。是“营改增”纲领性文件。
1、发票代码:行政区划(4)+年代(2)+印制次数(1)+语言文字(1:语言文字)+联式(1)+版本(1位数。0表电脑版)
2、密码区-84位与108位字符加密信息:
3、二维码
项目部进项税额结转到机关,通过“其他应付款-增值税-项目部应交增值税”科目。
1、销售与建筑劳务相关的废料等取得的金额,缴纳增值税并冲减建筑成本
2、销售与建筑劳务无关的废料等取得的金额,确认收入和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