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川财规〔2021〕12号)。一、起草依据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
 一、采集对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具体包括:(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具体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